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》有關規定,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、公安部共同制定了保衛管理員國家職業技能標準,現予頒布施行。原相應國家職業技能標準同時廢止。
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公安部辦公廳2020年3月6日